离岸豁免是离岸公司在申报利得税时,向税务当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利得税的行为。它的好处在于当地政府对这类的公司不作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具有减免企业税务负担、高度保密性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同时它受所有的国际大银行承认,并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和财务运作提供方便。
香港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也就是说只有源于香港的那部分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换言之,即使公司是在香港成立,如果公司的收入利润并非来自香港,我们会在协助客户申报香港利得税的同时,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我们蓝粤网集团总部位于香港,所以对于香港的相关政策熟悉,可助客户香港公司的离岸收入及时享受到利得税豁免。下面,我们附上申请香港离岸豁免应具备的条件、所需资料和流程。
(1)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2)离岸豁免订单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3)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4)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5)离岸豁免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没有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和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1)税务局需要先了解公司的架构,对公司的业务运作有个初步的了解。
(2)需要知道公司的运作流程,如订单是如何谈妥和操作,货物如何采购及供应,如何付运及付款等。
(3)也会要求企业提供具有代表性交易的全部文件,包括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发票、订单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1)要申请海外免税的前提是先做审计报告,当一间新公司成立18个月后会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你3个月内做好一份审计报告递入税务局。
(2)在递交会计师报税材料的同时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公司的业务是属于海外业务,所赚取的利润属于非香港本地所得,则需要由公司的董事出具一份贸易的操作流程说明如:在客户在哪里认识,怎么和客户联系,合同在哪里签的,从哪里购货,发货是从哪发到哪,最后钱怎么收取的。
(3)会计师会在核对完您的贸易操作流程后帮您在报告中反映出来,告之政府您的利润不在香港获得,申请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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